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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程】“李宁红双喜杯” 2016年全国业余乒乓球锦标赛竞赛规程

    Admin 已有 3374 次阅读   2016-03-17 15:04

    李宁红双喜杯 

    2016年全国业余乒乓球锦标赛

    竞 赛 规 程

     

    一、主办单位

    中国乒乓球协会

    、承办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乒乓球协会及相关单位

    三、协办单位

    由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指定

    四、赞助单位

    李宁(中国)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上海红双喜股份有限公司

    五、执行及推广单位

    北京中乒体育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六、比赛时间和地点

    2016年全国业余乒乓球锦标赛将举办4个分区赛、1个总决赛:

    北部赛区:8月26日-28日     山西省大同市

    东部赛区:10月14日-16日    山东省烟台市

    南部赛区:10月21日-23日    广西钦州市

    西部赛区:10月28日-30日    四川省巴中市

    总决赛:12月2日-4日        广东省广州市

    七、竞赛项目

    (一)男子团体对抗赛

    1.单打:30-39岁组(1名)

    2.单打:40-49岁组(1名)

    3.单打:50-59岁组(1名)

    4.单打:60岁以上组(1名)

    5.双打(任意组合)

    (二)女子团体对抗赛

    1.单打:30-39岁组(1名)

    2.单打:40-49岁组(1名)

    3.单打:50-59岁组(1名)

    4.单打:60岁以上组(1名)

    5.双打(任意组合)

    八、参赛办法

    (一)参赛资格:

    1.凡报名参赛的运动员均需注册为中国乒乓球协会会员;未注册会员的俱乐部和个人可在报名时免费办理注册手续,并参加比赛。

    2.各赛区参赛代表队:

    北部赛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河南省。

    西部赛区:内蒙古自治区、重庆市、四川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自治区、新疆自治区。

    南部赛区: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省、海南省、贵州省、云南省。

    东部赛区: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

    3.各代表队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报名参赛,以上述单位体育行政部门及乒乓球协会盖印公章报名为准。每个代表队最少报男女各1个团体,最多可报男女各4个团体,不得跨区域组队,以二代身份证所标注的地域为准。

    4.每个团体可在所代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后冠企业名称;或注明一至四支代表队,如:北京XXX队或北京一队等。

    5.参赛运动员凭二代身份证、会员证参加比赛。

    6.严禁冒名顶替、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本人和其代表队的比赛资格。

    7.参赛运动员必须符合本组别的年龄规定。

    30-39岁组为1977年1月1日至1986年12月31日出生者;

    40-49岁组为1967年1月1日至1976年12月31日出生者;

    50-59岁组为1957年1月1日至1966年12月31日出生者;

    60岁以上组为1956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者;

    8.关于保险的规定:

    所有参赛人员必须身体健康,量力而行并在比赛期间自行办理人身意外保险参加比赛,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二)报名:

    1.各参赛代表队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报名方式请查询中国乒乓球协会官方网站(http://www.ctta.cn)发布的补充通知。报名后必须与报名联系人电话确认报名信息是否清楚、准确、完整。

    2.承办单位于赛前一个半月将补充通知发布到中国乒乓球协会官方网站(http://www.ctta.cn)。补充通知将详细注明比赛信息、领队会信息、场馆信息及周边若干酒店信息等,以方便参赛队自行解决食宿,并按时参加比赛。

    3.报名如有更改请及时通过传真或网络告知组委会,比赛开始前四天24:00不再受理更改报名。如未参加比赛又没取消报名的代表队或运动员将被列入今后停赛名单,如需解禁,需提交书面申请并缴解禁费每人500元。

    4.所有代表队必须派代表参加赛前领队会,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领队会的必须通知组委会。领队会只进行抽签,不接受更改名单。

    5.每支代表队各规定年龄组运动员最多报2名,不得跨年龄组。

    (三)参赛费用:

    1.每个参赛代表队需交纳竞赛服务费200元/队。

    2.比赛实行竞赛与接待工作分离的方式,承办单位只负责竞赛工作,不向参赛队提供食宿、交通等各项接待。请参赛队自行安排好食宿、票务、往返比赛地城市交通以及市内交通等相关事宜。

    九、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五五对抗积分赛制,每场比赛五局三胜,11分制,两队比赛必须打满五场,出场顺序如下:

    第一场:单打(30-39岁)

    第二场:单打(40-49岁)

    第三场:单打(50-59岁)

    第四场:单打(60岁以上)

    第五场:双打(任意组合)。

    (二)比赛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根据参赛队数平均分组进行循环赛,第二阶段依据第一阶段成绩另行分组进行再次循环赛。并根据两次循环赛的总积分确定前八名参加总决赛,如总积分相同,根据相互之间的胜负关系确定排名。如总积分相同,且又在两个阶段比赛中均未相遇,将依据每支队每名运动员所有比赛的胜局数之和确定排名,如仍相同,将依据每支队每名运动员所有胜分之和确定排名。

    (三)积分规定:代表队中的每名运动员胜一场得1分,负一场得0分,弃权一场减1分。小组名次根据所获得的积分多少确定。

    (四)如在小组循环赛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代表队得分相同,按相互之间的胜负关系确定名次。

    (五)团体比赛中,只允许一名长胶队员上场。

    (六)团体比赛报名队伍不足4个队,组委会有权对该组别比赛做出调整。

    (七)参加团体比赛的俱乐部应统一着装。

    十、比赛器材

    (一)球  台:红双喜牌球台。

    (二)乒乓球:红双喜40+乒乓球。

    十一、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获得男女团体前8名代表队获得总决赛资格。 

    (二)获得男女团体前4名的代表队将给予奖励。

    (三)获得分区赛冠军和总决赛前三名的运动员可向中国乒乓球协会申请授予业余运动健将称号。

    (四)分区赛各设奖金5万元(税前),各组别奖金金额具体如下:

    第一名:12000元

    第二名:6000元

    第三名:4000元

    第四名:3000元

    (五)总决赛将设20万元奖金,各组别奖金金额见《2016年全国业余乒乓球锦标赛总决赛竞赛规程》

    十二、总决赛资格

    (一)获得各分赛区男女团体前8名的代表队将获得参加总决赛的资格。

    (二)参加总决赛的代表队运动员必须为在分区赛报名的运动员,不得由其他人替换。

    十三、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一)仲裁委员会主任、裁判长、副裁判长均由中国乒乓球协会选派。裁判员由承办单位负责选派。

    十四、各分区赛赛区按照总规程的规定,制定出本站比赛的补充通知,由中国乒乓球协会统一在中国乒乓球协会官方网站(http://www.ctta.cn)正式发布。

    十五、本规程解释权属中国乒乓球协会。

    系列专题:2016年中国乒乓球协会会员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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