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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组中国乒乓球协会会员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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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程】“李宁红双喜杯”2016年中国乒乓球协会会员联赛竞赛规程

    Admin 已有 4704 次阅读   2016-03-17 15:02

    李宁红双喜杯 

    2016年中国乒乓球协会会员联赛

    竞 赛 规 程

     

    一、主办单位

    中国乒乓球协会

    、承办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乒乓球协会及相关单位

    三、协办单位

    由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指定

    四、赞助单位

    李宁(中国)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上海红双喜股份有限公司

    五、执行及推广单位

    北京中乒体育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六、比赛时间和地点

    2016年会员联赛将举办15个分站赛,1站总决赛:

    第一站:4月8日-10日     江苏省苏州市

    第二站:4月15日-17日     陕西省商洛市

    第三站:4月29日-5月1日     浙江省嵊州市

    第四站:5月6日-8日     湖北省恩施自治州

    第五站:5月13日-5月15日     河北省沧州市

    第六站:5月27日-5月29日     山东省荣成市

    第七站:6月3日-5日     河南省漯河市

    第八站:6月17日-19日     江西省婺源县

    第九站:6月24日-26日     宁夏青铜峡市

    第十站:7月1日-3日     吉林省珲春市

    第十一站:7月29日-31日     黑龙江省同江市

    第十二站:8月5日-7日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

    第十三站:8月12日-14日     甘肃省定西市通渭县

    第十四站:9月2日-4日     重庆市万盛区

    第十五站:9月9日-11日     贵州省凯里市

    会员联赛总决赛:11月11至14日  上海市浦东区

    七、竞赛项目

    (一)团体比赛项目: 

    1.30岁组男子团体

    2.40岁组男子团体

    3.50岁组男子团体

    4.60岁组男子团体

    5.65岁以上组男子团体

    6.30岁组女子团体

    7.40岁组女子团体

    8.50岁组女子团体

    9.60岁组女子团体

    10.65岁以上组女子团体

    (二)单打比赛项目: 

    1.30岁组男子单打

    2.40岁组男子单打

    3.50岁组男子单打

    4.60岁组男子单打

    5.65岁以上组男子单打

    6.30岁组女子单打

    7.40岁组女子单打

    8.50岁组女子单打

    9.60岁组女子单打

    10.65岁以上组女子单打

    11.特邀组单打(分站赛区自行设置)

    注:特邀组如女子不足4人,不分性别;女子多于4人,男女单独分组。

    八、各分站不得增设比赛项目

    九、参赛办法

    (一)参赛资格:

    1.凡报名参赛的运动员均需注册为中国乒乓球协会会员;未注册会员的俱乐部和个人可在报名时免费办理注册手续,并参加比赛。

    2、已经注册成为中国乒协会员的俱乐部和个人,需每3年确认一次注册信息,过期未确认的自动失效。

    3.参赛运动员凭二代身份证或士官证原件及会员证参加比赛。

    4.团体比赛中允许运动员参加低于本年龄组别的比赛,参赛组别一经确定,同一年度内不得再次参加其它年龄组别的团体比赛,单打比赛不得跨年龄组。

    5.每名运动员每一年度只能代表同一个俱乐部、同一年龄组、同一队参加会员联赛。同一俱乐部同年龄组不同队的运动员,在参加各分站赛和总决赛时不得重新组合。违反上述规定者,将取消其本年度会员联赛分站赛和总决赛参赛资格。

    6.严禁冒名顶替、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本人和其代表俱乐部的比赛资格。

    7.参赛运动员必须符合本组别的年龄规定。

    30岁组为1977年1月1日至1986年12月31日出生者;

    40岁组为1967年1月1日至1976年12月31日出生者;

    50岁组为1957年1月1日至1966年12月31日出生者;

    60岁组为1952年1月1日至1956年12月31日出生者;

    65岁以上组为1951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者;

    8.特邀组比赛不分性别、年龄(女子多于4人,男女单独分组),参赛资格为:

    (1)副厅级以上行政机关领导干部

    (2)副师级以上部队领导干部

    (3)具有副厅级以上行政职务的院校领导干部

    (4)国资委企业副厅级以上领导干部

    9.关于保险的规定:

    所有参赛人员必须身体健康,量力而行并在比赛期间自行办理人身意外保险参加比赛,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二)报名:

    1.各参赛俱乐部和个人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报名方式请查询中国乒乓球协会官方网站(http://www.ctta.cn)发布的补充通知。报名后必须与报名联系人电话确认报名信息是否清楚、准确、完整。

    2.承办单位于赛前一个半月将补充通知发布到中国乒乓球协会官方网站(http://www.ctta.cn)。补充通知将详细注明比赛信息、领队会信息、场馆信息及周边若干酒店信息等,以方便参赛队自行解决食宿,并按时参加比赛。

    3.报名如有更改请及时通过传真或网络告知组委会,比赛开始前四天24:00不再受理更改报名。如未参加比赛又没取消报名的代表队或运动员将被列入今后停赛名单,如需解禁,需提交书面申请并缴解禁费每人500元。

    4.所有俱乐部必须派代表参加赛前领队会,领队会的时间和地点将在补充通知中公布,请注意查看中国乒乓球协会官方网站。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领队会的必须通知承办单位。领队会只进行抽签,不接受更改名单。

    5.团体比赛每个组别每个俱乐部限报3个队。

    6.团体比赛每个俱乐部可报领队1名、教练1名。每个队运动员最多可报5名,最少报2名。

    7. 在团体比赛或单打比赛中,参赛运动员只能参加一个组别的比赛。

    (三)参赛费用: 

    1.竞赛服务费:

    30元/人(团体或团体+单打);

    20元/人(只打单打)。

    2.比赛实行竞赛与接待工作分离的方式,承办单位只负责竞赛工作,不向参赛队提供食宿、交通等各项接待。请参赛队自行安排好食宿、票务、往返比赛地城市交通以及市内交通等相关事宜。

    十、团体会员注册基本条件

    (一)应有规范的俱乐部名称。俱乐部名称应按照地域(必须有省、市、区)+冠名+俱乐部名称的顺序命名,冠名在同一年度不得更改,其他部分不允许变动,不能冠以“中国”、“全国”、“中华”。

    (二)俱乐部有管理人员,并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俱乐部应有合法的活动经费来源。

    十一、竞赛办法

    会员联赛执行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乒乓球竞赛规则》。

    (一) 会员联赛团体竞赛办法

    1. 团体比赛均采用斯韦思林杯赛制,五盘三胜,11分制。出场顺序为:A—X,B—Y,C—Z,A—Y,B—X。

    2. 团体比赛分预赛、决赛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分组循环,每个小组不得少于4个队;决赛阶段采取淘汰赛,决出前8名,3-4名进行附加赛,5-8名并列。

    3. 团体比赛中,只允许一名长胶队员上场。

    4. 团体比赛报名队伍不足4个队,组委会有权对该组别比赛做出调整。

    5. 参加团体比赛的俱乐部应统一着装。

    (二) 会员联赛单打竞赛办法

    1. 单打比赛采用五局三胜11分制。

    2. 单打比赛报名人数不足8人,组委会有权对该组别比赛做出调整。

    3. 单打比赛按年龄分组,比赛采取单淘汰赛,决出前8名,3-4名进行附加赛,5-8名并列。

    十二、比赛器材

    (一)球  台:红双喜牌球台。

    (二)乒乓球:红双喜40+乒乓球。

    十三、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团体比赛:

    1.团体比赛按各组别录取名次,并给予奖励。

    2.团体比赛参赛队多于16个队(含),录取前八名;少于16个队多于12个队(含),录取前三名;少于12个队多于8个队(含),录取前两名;少于8个队,录取第一名。

    (二)单打比赛:

    单打比赛按各组别录取名次,并给予奖励。参赛人数在16人以上(含),录取前八名;少于16人多于12人(含),录取前三名;少于12人多于8人(含),录取前两名;少于8人,录取第一名。

    (三)获得会员联赛分站赛团体和单打各组别冠军者,获得总决赛团体和单打前三名者可向中国乒乓球协会申请授予业余运动健将称号。

    (四)会员联赛总决赛将设24万元奖金,各分站赛可根据具体情况另设奖金和奖品。

    (五)会员联赛各分站赛和总决赛的团体、单打比赛成绩均计入中国乒乓球协会会员积分。

    十四、总决赛资格

    (一)获得各分站赛团体、单打各组别前三名的俱乐部将获得参加总决赛的资格。如同一支队伍(队员相同)或个人在两站(或两站以上)比赛中均获参加总决赛资格,取最好名次的一站成绩;如各站比赛成绩相同,则取最早一站的成绩;其它站比赛的出线队伍或运动员依次递补(名次相同时承办赛区的队伍或运动员优先递补)。

    (二)如同一支队伍(队员不完全相同)在两站或两站以上比赛中均获得参加总决赛资格,由代表队自行选择其中一站运动员参加总决赛,一经选择不得增补或替换运动员。

    (三)参加总决赛团体比赛的运动员必须是代表本俱乐部参加分站赛并取得总决赛资格的运动员,不允许增补或替换运动员。

    十五、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一)仲裁委员会主任由中国乒乓球协会选派。

    (二)各分站赛赛区裁判长由中国乒乓球协会选派,总决赛裁判长和副裁判长由中国乒乓球协会选派,裁判员由承办单位选派。

    十六、各分站赛区按照总规程的规定,制定出本站比赛的补充通知,由中国乒乓球协会统一在中国乒乓球协会官方网站(http://www.ctta.cn)正式下发。

    十七、本规程解释权属中国乒乓球协会。

    系列专题:2016年中国乒乓球协会会员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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